第三检察部
主任职责
主任:林栋
1.主持科室日常工作,制定科室工作计划,检查科室管理目标落实情况;
2.抓好科室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
3.组织、指挥科室干警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4.落实完成具体的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对司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管、案件信息公开、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等职责。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和检委会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和需求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