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
主任职责
主任:穆莉萍
1.主持科室日常工作,制定科室工作计划,检查科室管理目标落实情况;
2.抓好科室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
3.组织、指挥科室干警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4.落实完成具体的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或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抗诉案件出庭履行职务。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对同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