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主任职责
主任:梁章珍
1.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办公室工作计划,检查办公室管理目标落实情况;
2.抓好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
3.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贯彻实施,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督办领导批办事项;
4.组织和调配力量,保证完成办公室的职责任务;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院领导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实施本院新闻发布会和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化与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配合业务部门执行办案任务、办公区和信访接待场所安全保卫等司法警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