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人选:曾纪益
职责:
1.统一领导全院工作,对全院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全院的管理方针、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领导全院干警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或汇报;
4.主持本院党组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干警大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并组织实施会议决定;
5..根据工作需要任免或提请任免检察人员,批准助理检察员代行检察员职务;
6.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7.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广通
职责:
1.对检察长负责,协助检察长开展工作,协助组织落实全院管理目标;
2.对所分管的公诉、办公室、政工、法警大队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3.对分管的工作在检察长授权的范围内有处理权,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请示报告,对日常工作不定期向检察长汇报;
4.受检察长委托或指定,召集和主持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全院干警会议等,代表本院参加有关公务活动;
5.检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经指定主持全院日常工作;
6.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7.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向阳
职责:
1.对检察长负责,协助检察长开展工作,协助组织落实全院管理目标;
2.对所分管的第二检察部、办公室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3.对分管的工作在检察长授权的范围内有处理权,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请示报告,对日常工作不定期向检察长汇报;
4.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5.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飞
职责:
1.对检察长负责,协助检察长开展工作,协助组织落实全院管理目标;
2.对所分管的第三检察部、合山检察室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3.对分管的工作在检察长授权的范围内有处理权,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请示报告,对日常工作不定期向检察长汇报;
4.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5.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专职委员:林逢亮
职责:
1.协助分管院领导管理第二检察部工作;
2.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林栋
职责:
1.协助分管院领导管理第三检察部工作。
2.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和献
职责:
负责政治部、工会